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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药混用有哪些注意事项

发布日期:2019-12-31浏览次数:348

农药这个物品大家可千万要注意使用方法,尤其是农药的混用方面,因为无论是预防病虫害的发生,还是防控病虫害的蔓延都和农药的用药技术息息相关!
 


 

农药混用顺序

?农药和肥料的混配顺序要准确。叶面肥与农药等混配的顺序通常为:微肥、水溶肥、可湿性粉剂、水分散粒剂、悬浮剂、微乳剂、水乳剂、水、乳油依次加入(原则上农药混配不要超过三种),每加入一种即充分搅拌混匀,然后再加入下一种。

?先加水后加药,进行完美的二次稀释。如混配时,建议先在喷雾器中加入大半桶水,加入第一种农药后混匀;然后,将剩下的农药用一个塑料瓶先进行稀释,稀释好后倒入喷雾器中,混匀,依此类推(想药效好,就千万别偷懒)。

? 无论混配什么药剂都应该注意“现配现用、不宜久放”。药液虽然在刚配时没有反应,但不代表可以随意久置,否则容易产生缓慢反应,使药效逐步降低。

农药混用原则

1、不同毒杀机制的农药混用

不同的作用机制农药混用,可以提高防治效果,延缓病虫产生抗药性。

2、不同毒杀作用的农药混用

杀虫剂有触杀、胃毒、熏蒸、内吸等作用方式,杀菌剂有保护、治疗、内吸等作用方式,如果将这些具有不同防治作用的药剂混用,可以互相补充,会产生很好的防治效果。

3、作用于不同虫态的杀虫剂混用

可以杀灭田间的各种虫态的害虫,杀虫彻底,从而提高防治效果。

4、具有不同时效的农药混用

农药有的种类速效性防治效果好,但持效期短;有的速效性防效虽差,但作用时间长。这样的农药混用,不但施药后防效好,而且还可起到长期防治的作用。

5、与增效剂混用

增效剂对病虫虽无直接毒杀作用,但与农药混用却能提高防治效果。

6、作用于不同病虫害的农药混用

几种病虫害同时发生时,采用该种方法,可以减少喷药的次数,减少工作时间,从而提高功效。

 

农药混用的注意事项

1、不改变物理性状

注意混合后不能出现浮油、絮结、沉淀或变色,也不能出现发热、产生气泡等现象。

如果同为粉剂、颗粒剂、熏蒸剂,或烟雾剂,一般都可混用;不同剂型之间,如可湿性粉剂、乳油、浓乳剂、胶悬剂、水溶剂等以水为介质的液剂则不宜任意混用。

2、不引起化学变化

? 很多药剂不能与碱性、酸性农药混用。如醚菌酯不可与强碱、强酸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;在波尔多液、石硫合剂等碱性条件下,氨基甲酸酯、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,福美双等二硫代氨基甲酸类杀菌剂易发生水解或复杂的化学变化,从而破坏原有结构。

? 在酸性条件下,2,4-D钠盐、二甲四氯钠盐、双甲脒等也会分解,从而降低药效。

? 除了酸碱性外,很多农药品种不能与含金属离子的药物混用。如铜制剂不可与含“ 金属”的农药或叶面肥混用(如代森锰锌、代森锌、福美锰等)。

?二硫代氨基甲酸盐类杀菌剂、2,4-D类除草剂与铜制剂混用可生成铜盐降低药效。

?甲基硫菌灵、硫菌灵可与铜离子络合而失去活性。

? 除去铜制剂,其他含重金属离子的制剂如铁、锌、锰、镍等制剂,混用时要特别慎重。

?石硫合剂与波尔多液混用可产生有害的硫化铜,也会增加可溶性铜离子含量。

?敌稗、丁草胺、嘧菌酯等不能与有机磷、氨基甲酸酯杀虫剂混用,一些化学变化可能会产生药害。

3、具有交互抗性的农药不宜混用

如杀菌剂多菌灵、甲基托布津具有交互抗性。混合用不但不能起到延缓病菌产生抗药性的作用,反而会加速抗药性的产生,所以不能混用。

4、生物农药不能与杀菌剂混用

许多农药杀菌剂对生物农药具有杀伤力,因此,微生物农药与杀菌剂不可以混用。

课后知识大放送

强碱性或碱性农药:波尔多液、石灰、胺类、草木灰、石硫合剂、松脂合剂、五氯酚钠等。

微酸性或偏酸性农药:多数有机磷类,还有其他常用真菌性药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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